- 戴昕;
社会信用法治研究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果,在实践层面也形成积极影响,但由于主干议题已常规化,基础理论争议又难有突破,其进一步推进面临“瓶颈”。既有研究已系统梳理信息权益保护、信用惩戒措施合法性、征信及替代性征信等相关制度信用治理核心法治议题。未决的核心争议聚焦于“信用”范畴的界定。支持狭义信用论者主张回归金融征信的逻辑,避免社会信用建设政策泛化,而开放治理工具论者则强调信用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技术载体价值。狭义信用论相对更容易在操作层面落地,但会进一步压缩创新空间。近年的域外信用研究则呈现了信用法治问题外部认知的复杂性。部分客观分析看到社会信用体系服务于后发国家的治理创新,但许多研究仍有过强意识形态预设,而后者产生了更明显的政策影响,如《欧盟人工智能法》对“社会评分”的象征性禁令。展望未来,信用法治研究突破瓶颈需将研究延伸至数字治理的底层逻辑。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合法性框架、信用基础设施与数字政府转型的制度耦合、智能技术驱动的信用评价范式革新等议题,或为理论深化和扩展提供新的契机。
2025年02期 v.10;No.51 39-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92K] - 王瑞雪;
近年来,以声誉和资格为核心调控要素的信用工具已成为最为重要的规制工具创新之一。聚焦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信用工具的应然功用与发展进路可以从政务诚信、合理威慑与民营企业增信三个向度展开讨论。其一,从政府自我约束的角度,信用工具应聚焦促使政府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通过统一信用平台,系统披露政务失信信息,提升透明度,从而增强政务信用。其二,从信用监管的角度,信用工具应避免滥用与软弱并存的弊端,对监管对象达成合理威慑。其三,从民营企业信用建设的角度,信用工具应尊重市场规律,更加多元化,为民营企业增信,帮助民营企业拓展信贷和市场交易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涵盖上述三个向度,但仍有进一步细化和优化的空间。
2025年02期 v.10;No.51 57-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6K] - 张康乐;
跨境信用治理是一个涉及征信、跨境数据流动和国际金融信用评级的综合性议题。从信用数据的属性切入,有助于明确跨境信用治理的底层逻辑。基于跨境信用数据的信息属性,需要以数据主体权益保护和国家安全为着力点,健全信用数据出境的规范体系;同时,在信用数据入境实践中,强化经济主体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基于跨境信用数据的权力属性,需要推动国内信用评级行业建设,也可在“一带一路”倡议等中国对外经贸实践中引入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评级,从而挑战美国评级机构在国际评级市场中的垄断地位,走出一条公正合理国际金融治理体系的中国道路。基于信用数据的信息属性和权力属性,我国可通过跨境征信实践与国际信用评级市场竞争,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跨境信用治理体系。
2025年02期 v.10;No.51 72-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4K] - 马欣佚;
在信息公开的实践过程中,界定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哪些信息不应公开,始终是政策制定者和公法研究者关注的核心问题。基于行为经济学研究,“信息认知悖论”为理解这一问题提供了基础:信息处理主体的有限理性导致信息供给与认知效能间呈现非线性关系,过度公开可能触发认知偏差与决策失误,构成对信用法益、市场秩序等受保护法益的实质侵害。本文以信用信息特别是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为实证基础,探讨信息认知悖论的形成机制与规范后果,并比较入口规制和行为规制两种规制方案的优劣。在技术上可行且成本合理的情况下,行为规制能够在控制信息误用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留信息的使用价值。在更具一般性的理论视野下,信息治理框架从“严进宽出”到“宽进严出”的范式转换,不仅可以为社会信用体系立法提供新的理论工具,更揭示了数字时代公法秩序重构的基本方向——从静态的入口管理转向动态的行为规制。
2025年02期 v.10;No.51 89-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8K]